遵义市住建局日前向媒体发布消息,《遵义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拟于10月12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在装饰装修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擅自修建建(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原设计立面、色彩、外观格式;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损坏建筑物原有节能设施或者无障碍设施;擅自拆卸、改装燃气管道或者设施;将生活污水管道接入雨水管道和改装、迁移、拆除公共供水、排水设施;擅自拆除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建筑设施、构配件,改变建筑物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消防安全疏散条件;侵占公共空间或者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基础设施;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他影响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或者使用安全的行为。
此外,《办法》鼓励在装饰装修中采用环保节能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同时,提倡逐步减少毛坯房供应,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进行装饰装修的成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