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提出要注重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一是注重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重点抓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关键岗位人员的到岗履职。经过宣传和整治,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总监的到位率从巡查开始时不足35%上升到85%以上;其它关键岗位的人员到位率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同时还有效遏制了肢解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推动监管模式的转变。集中质量安全市场经营行为等方面执法人员,将原来只对质量安全的监督扩大为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事先不打招呼,充分掌握工程建设真实情况。将实体问题和违法行为挂钩,注重纠正违法行为,落实企业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采取整改、暂缓施工、停工、行政处罚等措施。
三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对查处的违法行为予以暴露并处理,在处置上采取多种行政手段,强化了参建各方依法合规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