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进入山东承揽业务“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实现省外企业自行网上登记、就近一次验证、全省承揽业务。
根据通知,省外建筑企业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后,经山东省任一设区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验证后,即可在全省范围内承揽业务。同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坚持放管结合,强化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依法依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时弄虚作假的省外企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其列入黑名单,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向社会公布。此外,山东省还对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提出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方征求省外企业对进一步做好“放管服”等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企业的合理诉求,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